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赋予消费者委员会的职能。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湖北经济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指导、拉动消费,深化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社会监督,真正扶优限劣,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消费者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湖北省第十届(2005—2006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消费者满意商品”的评议活动。在各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通过各级消费者组织的共同努力,企业的广泛参与, 由县、市两级消费者委员会初审,当地新闻媒体公示,并经各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查,省消费者委员会三届十七次常委会审核,湖北楚胜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被授予2005—2006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消费者满意商品”双满意称号。在今年的评选中我公司也是随州市改装企业当中唯一获得双满意称号的企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市场需求和人们消费观念的更新, 品牌意识的增强,必将促进生产规模的扩大、生产进度的加快,消费者需要更好的名优品牌和优质服务。湖北铁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将继续保持和发扬成绩,把握消费潮流,强化企业管理,增强诚信意识,加大品牌宣传,营造新的营销环境,坚持企业的制度创新、技能创新和管理创新,增强企业在社会和消费者心目中的认知度和信誉度,使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影响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创造出更多的名优产品和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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